训练主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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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游离辐射防护法」第十四条规定,
雇主对在职之辐射工作人员应定期实施从事辐射作业之防护及预防辐射意外事故所必要之教育训练,并保存纪录。辐射工作人员对於前项教育训练,有接受之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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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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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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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取得放射性物质或可发生游离辐射设备(X光机)
操作执照或辐安证书之医师、兽医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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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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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各设施机构使用放射性物质或可发生游离辐射设备
(X光机)之辐射工作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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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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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辐射应用与辐射防护有兴趣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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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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辐射工作人员(操作人员)教育课程:3小时继续教育积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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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程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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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游离辐射防护法参酌下列科目规划:
1.辐射基础课程、2.辐射度量及剂量、3.辐射生物效应
4.辐射防护课程、5.原子能相关法规
6.安全作业程序及工作守则、7.主管机关提供之相关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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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课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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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小时积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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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人900元(含教材)
全日班每人1800元
团体报名另有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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